七律•大唐财相刘晏

作者: 2025年01月26日10:56 浏览:0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题记:
一一达州历史名人
神童俊慧佐彤銮,邦栋英姿德似兰。
暂贬通州才愈富,复为宰相意犹宽。
高廉勤政抛私义,刚耿持公守要端。
世事纷争逢陷毁,贤名不泯史书刊。

〔注〕刘晏(715~780),字士安,大唐财相。幼年才华横溢。唐贞元中,任通州刺史,后任中书门下平章事。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因谗臣当道,被敕自尽。从唐至宋,先后在通州(现通川区)任职官员,有七位后来官至宰相。刘晏是“达州七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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