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清明前二日憶先父幷亡歿諸父執(幷附近年隨州七律三首)

作者: 2016年04月03日13:40 浏览:109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丙申清明前二日憶先父幷亡歿諸父執踏靑兒女返燈前,不信投荒五十年。剩有故人同一笑,江湖分月眾墳圓。 
    注:高翥:“夜深兒女笑燈前。”柳宗元:“萬死投荒十二年。”庾信:“柳隨霜白,月逐墳圓。”

乙未梅雨季再赴隨州,父執盡老,兒輩俱長,童儔與我亦中年,席間合影醉賦六句,丙申仲春感事足成。
又逢梅熟雨溟溟,遺軌溳邦舊此停。

夢裏猶呼姨叔伯,鏡頭已括老中靑。

如觀落日方言島,遽化荒原墓志銘。

唯有飄零無所證,夜車迢遞幾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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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二首舊作:

乙未梅雨季有懷隨州父執擬逾旬往謁
——甲午夏往謁滯隨父執,約翌年復來。乙未梅雨季,行期甫定,賦此。
周南作囿寡斯民,為共流亡亦可親。

每歲故人溳上老,諸姬遺土雨中新。

雁歸寥闊痕如畫,月出江湖燭未湮。

應笑別離猶昨日,陸沉更付酒邊詢。


注:“諸姬”:周封同姓於漢水之陽,稱“漢陽諸姬”,隨域居首,《左傳》:“漢東之國隨為大”。“雁歸寥闊痕如畫”:改開初年,包括先父在內,未落籍者陸續獲準離廠。

乙未夏日再遊隨州博物館兼贈劉叔、呂江
靑山何處響啼鵑,獨對長溳逝邈綿。

我父少年蒙難地,故人深雨釣魚天。

俘金久俾三苗服,為隸曾勞五虐懸。

不道千秋薦銘物,虛塋姬土草芊芊。

注:1、俘金、三苗、為隸、五虐:古隨處三苗北,及為殷人所伏,“子孫為隸,不夷於民”;又殷、周以隨棗走廊掠南土靑銅稱“俘金”;“五虐”本三苗之刑,周人得而用之。2、劉叔:邵陽人,故汽改廠先父摯友,今挈呂江等為釣侶,復賃薄田自耕於曾郊,人稱“劉半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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