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育万物,自然存法则。
生灭终有时,安只缘天择?
适者趋不适,濒者亦危濒。
愚人固短视,奈辩复如何?
生灭终有时,安只缘天择?
适者趋不适,濒者亦危濒。
愚人固短视,奈辩复如何?
注释:
生物灭绝的定义是:此物种的最后一个个体在地球上消失或死亡。
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这两天看了很多评论,许多人自以为是的说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这是自然界的法则,但你们也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生物的灭绝就完全是自然因素,这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有什么区别?
人类出现距今只有四百万年,但为何这些远比人类出现早上亿年的生物会在这短短几百年消失殆尽,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世界上的生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速走向灭亡,这都是身为人类应该反省的事情,而不是站在食物链顶端而目空一切。
最后也希望这些宣布灭绝的生物,与前些年在陕西发现的朱鹦一样,在地球某个未被人类发现的角落存活着,可能几十年或几百年后,当人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前来弥补与修复生态环境时,这些物种可以又一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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