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在生物学上允许两个甚至多个头颅共享同一生命系统,通俗来讲就是在神话传说、民间志异中经常提及的多头怪,那么这必然遭遇到一个无法绕开的问题——协调性。如果发号施令者同时有多个,那么应当执行谁的?如果各大脑之间能像董事会一样达成一致,势必影响行动的执行效率,反而从账面上来看尚且不如一个施令者。
当然,在故事集当中,这些都被视为顺理成章的逻辑直接抹过。或许对于虚构的对象进行严肃的实证分析显得毫无意义,但当我们以游戏的心态来面对时却能发掘一些别有意味的东西。
生物性本能使得一个头颅不会撕咬另一方,但无法排除“同床异梦”的可能性。由此可以推断,只有在面对生存的基本需求时,它们的目标才能最大化地达成一致。除此之外,它们的确很难共处。在有限的妥协里,矛盾的激化将使人们体会到窥探的快感。
深入探寻这种矛盾的来源,正是人们赋予其上的人格色彩。神话的杜撰者给予了多头怪以人格象征,却并未考虑其人格冲突。当我们把这项因素考量进去,会意外地发现多头怪足以担当现代心理学中多重人格的原型的角色。即使是一个普通人,亦能体会到自我的多面性,其复杂程度或许连多头怪也无法比拟。
惟一的不同在于,多重人格中依然有一项能被确认为主要人格,但是在多头怪这里,它们实践着“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多重人格的对应之物应该是美杜莎而非多头怪。而多头怪每个头颅的自我意识因其均衡而显得彼此之间足够强大。自我意识的确认,亦是对他者存在的肯定——一幅讽刺的自画像:
与道连·格雷画像一样,它们都将面临被自己扼杀的命运。前者无法逃脱人性的转喻,后者则死于萨特的“地狱”。多头怪为地狱带来了新的困惑:花名册上,显然一个名字无法满足其胃口。
当然,这个困惑是自从法律上承认大脑死亡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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