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漫漫长夜里摸黑滚打,寻找他的踪迹。
他通常不吝于留下一个脚印,可是七零八落。
在凌乱的杂货店,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
在黑暗的原始森林,在太阳底下的晾衣杆,
在深冬的一片雪地里,在小巷的尽头
他到处乱跑,就像一个被人遗忘的小孩。
我可不会轻易认输,如果这是一个警察抓小偷的游戏,
我一定要当一个负责任的警察。
用黑色签字笔把他的足迹标在地图上,
然后微服私访,挨家挨户地走访居民:
“您见过一个……”我说不出他的样子,因为连我都没见过他。
“喂!站住!”我一把抓住一个头戴黑毡帽的男人,
他一股子怒气,两眼直直地瞪着我。
我只见眼前一黑,一个北方馒头大的硬邦邦的东西向我砸来,
就这样我躺在了白色的病床上。
我得逃出去。我得继续调查。这一点皮外伤不算什么。
那天在街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
——他扔在垃圾桶里的一个字条
我猜他也许在跟同伙接头,上面写着他们的暗号:星期五。
今天是星期四,还有一天了。
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沉重起来。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着,我只好买了一个馒头哄哄它。
“过了今晚咱们就不用在大街上过夜了!”
晨光熹微,天边泛起鱼肚白。
他躺在淡金色的阳光下,嘴里还残留一丝微笑。
当我赶到事发现场,看见他胸前紧握的献血证,
我的心头却有一种黯然神伤。
——201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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